目前大家生活质量愈加好,买房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大家买房时不可以与建筑开发商直接商议,总是会接触到房地产中介来进行,这个时候就要签订居间合同,那样居间合同签订步骤应该注意什么?下面记者为你整理了关于居间合同签订步骤的有关内容,期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签订步骤应该注意:
1、
购房人先要知道中介职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名字及证号等。假如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小心买卖,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实践中不乏中介公司职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2、
在合同中明晰中介成本所包括的项目,中介除去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是“黑收费”。同时依据《关于规范上海居住房子交易,出租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公告》规定:居住房子交易中介费低于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交易其中一方,多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子买卖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费。注意居间合同需要一次性支付中介成本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有关条约。另外目前上海区域的银行贷款都不在支付返利,大概房地产中介需要交易双方支付办理贷款的服务费。律师理解,支付可以但也只能支付给银行,由银行出具服务费收据,房地产中介成本只能是成交价的1%。
3、
这个方面主如果出卖方,需要提供房地产证、银行贷款状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出租、有无抵押等有关资料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
4、
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能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样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神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尾款等款项。若是他们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样,在签订合同前,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约”,增加自己需要的条约,以达到利益平衡,减少纠纷、损失发生。
5、
交易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法都是应该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空闲和空间;税收、有关成本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成本承担;该房子内是不是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6、
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施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合同,防止多交税费。户口好是买卖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必须要千万注意。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大伙应该了解居间合同签订步骤应该注意什么了,大家买房时房地产中介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环,需要加大看重,由于这关系到可以顺利买房,经济买房,安全购房,与房地产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要注意以上六项内容,切不可贪小实惠,以免上当被骗,产生非必须的损失。